1月12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推进交通运输物流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后五年,我国将持续开展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推进工作,推动实现物流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
“平台”应用推广基础初步具备
“继续推进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和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这是201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在布置2011年交通运输工作主要任务中提出的。
“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对外称“国家物流电子枢纽”,是一项物流信息交换基础网络建设工程,旨在推动我国交通运输物流行业实现信息化。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由于地域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我国各省(市、区)物流信息化建设发展水平并不均衡。早先由浙江交通部门发起建设的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经过近4年的开发、应用和完善,系统技术日益成熟、效果显著,具备了在更大范围应用推进的条件。2010年该平台被确定为交通运输部试点示范项目,2011年提升为“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
目前,“平台”已具备在更大范围应用推进的条件: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和应用规范;基本形成物流信息交换基础网络“雏形”,浙江、内蒙古、黑龙江等共建省份初步建成了区域性信息平台,福建、四川、湖北等省区域信息平台建设已启动;推出了一批免费物流通用软件以及接口标准化改造的推荐软件;开展国际互联互通的交流合作,与日本、韩国合作成立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工作机制,协调三国物流信息系统的互联,LOGINK代表中方牵头平台进行互联试点。
“平台”建设总思路明确“四多”
会议明确,“平台”由交通运输部牵头,通过“多国共建、多层共建、多省共建、多方共建”机制进行建设。
多国共建——在中是韩运输与物流部长会议机制下,为推进东北亚,尤其是中国-日本-韩国在物流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东北亚区域物流信息化整体水平,增强东北亚物流服务能力和效率,三国建立合作联盟——东北亚物流信息服务网络,以推动三国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多层共建——“平台”既由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政府共同推动,又由各省、市、县积极参与建设和推广。
多省共建——在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各省共建共推“平台”。
多方共建——平台联合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海关、中国电信、各行业协会、物流企业、物流信息化开发商等相关主体共同参与建设、推广和维护。
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单位、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张平平表示,“平台”的定位坚持“交换是核心、标准是基础、应用是关键、综合是方向、建设是要务、创新是生命”,在交通运输部的指导下,浙江将与其他省(市、区)同行一道,“不争名、不争利、不争权、不转向、不摇摆”,全面促进传统运输业向现代物流业的转型升级。
此外,会议还就“平台”共建、共享机制等达成共识。
“平台”应用推广分“两步走”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规划》,“平台”的建设将分为两个阶段,分别是2010年到2015年,以及2015年到2020年。
到2015年,“平台”计划在交通运输部和浙江省设立互为镜像的主服务器,在全国部署30个数据交换服务器;向全社会推出20个免费的通用软件,完成100家主流物流软件接口改造,推动物流企业接入基础交换网络;连接30个国内主流物流信息服务商,向网络成员提供物流信息增值服务;同时,实现和20个重要物流信息系统联网。
到2020年,“平台”形成范围覆盖全国、涵盖各行业的物流信息EDI交换基础网络;国内主要的物流企业接入“平台”以及铁路、海关、相关企业等实现与“平台”对接互联,并与国内和国际其他国家的平台对接。
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司副司长徐亚华要求,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应抓住当前机遇,明确平台建设方向,建立工作体制和机制,把物流信息化建设作为“推进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转型、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有力抓手,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覆盖全国绝大部分省、市、自治区的物流公共信息基础交换网络。同时,交通运输部将进一步加强“平台”推广应用指导工作。
据悉,国家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有利于实现物流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信息交换和共享,对形成物流企业的协作、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物流企业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以及提高政府的行业监管和服务水平等都具有重要意义。